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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届兰洽会签约项目管理办法

时间:2010-07-28 18:23来源:陇商网 作者:网络 点击:
根据《第十六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》,为充分利用好兰洽会搭建的载体和平台,切实促进全省招商引资,及早做好签约项目各项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: 一、目标任务及原

 根据《第十六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》,为充分利用好兰洽会搭建的载体和平台,切实促进全省招商引资,及早做好签约项目各项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目标任务及原则
(一)兰洽会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合同额超过1000亿元,合同履约率达到85%以上,当年资金到位率达到15%以上。
(二)兰洽会签约项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原则:一是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;二是必须是省外投资的项目;三是必须是未签过约的正式合同项目(含市州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)。
(三)兰洽会组委会集中签约的项目,除符合上述三个必须原则外,单个项目引资额一般应在1亿元(含1亿元)人民币以上。项目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,但属于世界500强企业、国内500强企业、跨国集团、知名民营企业投资的项目,以及对行业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带动作用的项目,经项目部审核同意后,也可列入集中签约活动。
二、项目征集及报送
本届兰洽会签约项目由执委会项目部负责面向省内各市州征集(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负责)。签约项目必须由市州发改、招商部门共同把关,报送项目部组织省发改委、省投促局审核。
三、签约方式及统计
(一)本届兰洽会签约活动分组委会集中签约和各市州、各部门专场签约两部分,签约成果共同计入大会统计结果。
(二)主展馆设签约台,由项目部负责策划布置,组织集中签约。各市州、各部门专场签约地点自定,也可申请并由项目部统筹安排在主展馆签约台进行。
(三)组委会组织一次集中签约活动。项目由市州和项目部在审定的签约项目中选择确定。
(四)拟在主展馆签约台进行专场签约的市州、部门,提前向项目部提出申请,由项目部按照申请先后安排签约场地。签约具体工作各自负责落实。
(五)会期项目签约成果由各市州、各部门按项目部制定的统计报表每日填报,签约情况由项目部统一统计汇总,并在成果通报会上集中发布。
四、跟踪落实
为确保兰洽会签约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,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项目,积极做到会前促成交、会中做服务、会后抓实施。
(一)会后由省投资贸易促进局对兰洽会签约项目进行登记、分类、建档,并按项目所在市州、部门进行分解,做好跟踪落实。
(二)各市州、各部门指定专人,负责对兰洽会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投资、建设、经营进行全程跟踪服务,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以月报形式报送省投资贸易促进局,由省投资贸易促进局汇总后报省政府,以便掌握进度,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项目负责人、主管领导、联系电话等兰洽会结束后半月以内报送省投资贸易促进局。
(三)省投资贸易促进局将联合省直相关部门通过现场察看、座谈调研等方式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,掌握情况,并于年底通报签约项目落实情况。
五、进度要求
(一)420前各市州、各部门将拟签约项目情况进行一次预报。
(二)610前,由各市州、各相关部门将签约项目填写《第十六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申报表》(见附件,可直接在投资甘肃网上下载)报组委会办公室项目部。同时上报主展馆签约台使用申请、项目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。
(三)630前,由项目部向各单位反馈签约项目审核结果和专场签约时间安排。
(四)74前完成签约台设计布置工作。
(五)76-9日每天下午1700前,由各单位按照项目部规定的格式填报当日项目签约、洽谈等成果。
(六)10月下旬开始对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,年度前进行通报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兰州市广场南路35号省投资贸易促进局514
联 系 人:傅晓兰   魏琨铭
联系电话:0931-8835926    8835692
    真:0931-8811567
    址:www.gsinvest.gov.cn
邮政编码:7300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00年三月二十五日

(责任编辑:甘肃省陇商联合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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