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金昌:男,汉族,1945年出生,中共党员,高级经济师,现在为新疆大湾房产(集团)有限公司董事长。1964年入疆,先后当过兵团农工,建筑工人,工程队队长,开办过砖厂,曾被誉为“哈密红砖大王”。1992年李金昌有两万元起家创建了大湾房地产公司。多年来,他时刻关注市场变化,积极捕捉商机,在企业管理中大胆实践,不断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,内抓管理,外树形象,立足市场,创新发展,使企业步入了科学化,制度化,规范化的健康轨道,经过十八年的艰苦奋斗,公司已发展成集房地产开发、物资商贸、农副产品批发、无公害蔬菜种植、物业管理及学前教育等为一体资产超十亿、员工上千名跨省区经营的集团化民营企业(具有国家综合开发一级资质)。公司多次“先进单位和最佳效益企业”,2002年公司被中央文明委授予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;2003年被评选为乌鲁木齐市“十佳明星企业”;2004年,公司开展建设的“昌乐园”小区被国家建设部评选为“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”,被乌鲁木齐市政府评选为“AAA级信用企业”,被国家工商联评为 “N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”。2005年又被中央文明委在全国房地产行业中唯一被授予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及“全国光彩之星”,2006年9月公司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评选为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。 ![]() 2007年9月18日,公司董事长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,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
李金昌先生先后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授予“劳动模范、爱场模范”和“乡镇企业标兵”;被国家农业部分别授予“全国优秀乡镇企业经理”、“全国优秀乡镇企业管理者”;他曾两次被评为自治区“关爱员工的好经理”,先后被评为乌鲁木齐、自治区优秀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,2000年被评为自治区劳模,2003年获全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章,
![]() 李金昌受到温家宝的亲切接见 李金昌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树为实践“三个代表”伟大思想的先进典型之一,多年来,他无私奉献多次为抗震救灾、救助贫困弱势群体、南疆改水、见义勇为、红十字会和自治区慈善基金会、助残、支持教育及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捐资达2550多万元。他是新疆企业中社会口碑最好的企业家典范之一。
(责任编辑:甘肃省陇商联合会) |

